时间: 2025-05-01 07:12:38
最后更新时间:2025-05-01 07:12:38
计议。取﹐语助词; 计较索取; 计算取用。
1.
【计】
(会意。从言,从十。“言”有数(shǔ)的意思;“十”是整数,表示事物成一个数目。数数字,所以有计算的意思。本义:算账;总计;计算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計,会算也。 、 《管子·七发》-计数刚柔也,轻重也,大小也,实虚也,远近也,多少也,谓之计数。 、 《礼记·内则》-学书计。 、 《礼记·月令》-命农计耦耕事。 、 《国语·郑语》。注:“算也。”-计亿事。 、 诸葛亮《出师表》-计日而待。 、 明·宋濂《送东阳马生序》-计日以还。 、 明·魏学洢《核舟记》-而计其长。 、 《聊斋志异·促织》-蹄躈各千计。
【组词】
计会、 计口、 计度、 算计
2.
【取】
(会意。从又,从耳。甲骨文字形。左边是耳朵,右边是手(又),合起来表示用手割耳朵。古代作战,以割取敌人尸体首级或左耳以计数献功。本义:割下左耳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取,捕取也。 、 《周礼》-大兽公之,小禽私之,获者取左耳。 、 《左传·僖公二十二年》-且今之勍者,皆吾敌也,虽及胡者,获则取之,何有于二毛? 、 《资治通鉴·唐纪》-取吴元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