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 2025-06-19 02:38:18
最后更新时间:2025-06-19 02:38:18
诗的标准﹐诗的典范。
1.
【诗】
(形声。从言,寺声。本义:诗歌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书·舜典》-诗言志,歌永言。 、 《说文》-诗,志也。 、 《国语·鲁语》-诗所以合意,歌所以咏诗也。 、 《周礼·大师》。毛诗序,在心为志,发言为诗。-教六师,曰风,曰赋,曰比,曰典,曰雅,曰颂。 、 晋·陶渊明《归去来兮辞》-临清流而赋诗。
【组词】
诗筒、 诗瓢、 诗友、 诗虎、 诗流、 诗案、 诗眼、 诗债、 诗传、 诗狱
2.
【准】
(准本为凖的俗字,现为凖的简化字。但在未简化前,准习用的意义,与凖字有别)。
公文用语 。始于唐·五代 表示允许,认可。
【引证】
《周书·文帝纪下》-乃于战所,准当时兵士,人种树一株,以旌武功。
【组词】
批准;照准;准如所请 引申为比照,作某类事物看待准前例办理;准平原;准尉 表示依据、根据准某部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