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 2025-05-04 14:02:08
最后更新时间:2025-05-04 14:02:08
1.明清时课收田产赋税﹐小民常数倍于官绅﹐故有田产者常将产权假托于官绅名下﹐谓之"诡挂"。
1. 【诡】 - (形声。从言,危声。本义:责成,要求)。 - 同本义。 【引证】 《说文》-诡,责也。 、 《汉书·赵充国传》-自诡灭贼。 、 《汉书·京房传》-今臣得出守郡,自诡效功,恐未效而死。 【组词】 诡求、 诡驳、 诡责、 诡令
2. 【挂】 - (形声。从手,圭(guī)声。本义:区别,区分)。 - 同本义。 【引证】 《说文》。段玉裁注:《易·系辞传》:“分而为二以象两,挂一以象三。”…古本多作画者,此等皆有分别画出之意。陆德明云:“挂,别也。后人乃云悬挂,俗制挂字耳。”-挂,画也。 、 《仪礼·特牲礼》-挂于季指。 、 《庄子·渔夫》。释文:“别也。”-变更易常以掛功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