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 2025-05-03 03:30:32
最后更新时间:2025-05-03 03:30:32
撤销案件。
1.
【销】
(形声。从金,肖声。本义:熔化金属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销,铄金也。 、 《淮南子·泛论》-销车以斗七命。 、 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-收天下兵,聚之咸阳,销以为钟鐻。 、 汉·贾谊《过秦论》-销锋镐。 、 《三国志·魏志》-今出黄金银物百五十种,千八百余斤,销冶以供军用。 、 《论衡·谈天》-女娲销炼五色石以补苍天。
【组词】
销冶、 销炼、 销钱
2.
【案】
(形声。从木,安声。本义:木制的盛食物的矮脚托盘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史记·田叔列传》-赵王张敖自持案进食。 、 《后汉书·梁鸿传》-妻为具食,不敢于鸿前仰视,举案齐眉。 、 南朝宋·鲍照《拟行路难》-对案不能食,拔剑击柱长叹息。
【组词】
捧案;案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