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 2025-05-03 13:47:44
最后更新时间:2025-05-03 13:47:44
指分门别类。
习五经约知其说,尤深于《易》,旁通诸家言,目别汇分,咸得其统绪。
1.
【目】
(象形。甲骨文和小篆字形。象眼睛形,外边轮廓象眼眶,里面象瞳孔。小篆处理为线条。先秦时期多用“目”,两汉以后,用眼逐渐多起来。“目”具有书面语色彩。本义:眼睛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目,人眼,象形。 、 《礼记·郊特牲。》-目者,气之清明者也。 、 《韩诗外传》-目者,心之符也。 、 《易·小畜卦》-夫妻反目。 、 《左传·宣公二年》-睅其目,皤其腹。 、 宋·范仲淹《岳阳楼记》-满目萧然。 、 晋·干宝《搜神记》-瞋目大怒。 、 《聊斋志异·狼三则》-目似瞑。 、 清·薛福成《观巴黎油画记》-目不忍睹。
【组词】
目不斜视、 目见耳闻、 目治手营、 目空一世、 目眩神摇、 目无下尘、 目耗、 目指、 目眦、 目珠、 目睛、 目精
2. 【别】
3.
【汇】
(形声。从匚(fāng),筐子,淮声。本义:盛器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。段玉裁注:“谓有器名汇也。”-汇,器也。
4.
【分】
所分之物,整体中的一部分。
【引证】
《孙子·谋攻》-杀士三分之一而城不拔者,此攻城之灾也。
【组词】
股分;部分;分资、 分例、 分均
分际,合适的界限。
【引证】
《水浒传》-两个正斗到分际。
【组词】
分际、 分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