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 2025-05-04 01:16:42
最后更新时间:2025-05-04 01:16:42
赏赐宅第;赏赐的宅第; 谓赐及第。
1.
【赐】
(形声。从贝,易声。从“贝”,表示与钱财有关。本义:赏赐)。
给予;上给予下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赐,予也。 、 《正字通》-上予下曰赐。 、 《礼记·曲礼》-长者赐,少者贱者不敢辞。 、 《乐府诗集·木兰诗》-策勋十二转,赏赐百千强。 、 刘向《列女传·赵将括母》-大王及宗室所赐币帛,尽以与军吏、士大夫。 、 《左传》-若从君惠而免之,三年将拜君赐。
【组词】
赐光、 赐环、 赐第、 赐田、 赐官
2.
【第】
(形声。从竹,弟声。本写作“弟”。本义:次第,次序)。
同本义。有时也用于数字前表示次序。
【引证】
《小尔雅·广诂》-第,次也。 、 《释名·释书契》。按,用于书册次弟字,故又加竹。”-书称题亦言第,因其第次也。 、 《左传·哀公十六年》。释文:“次第也。”-楚国第。 、 宋·王傥《唐语林·雅量》-然臣辈惜程艺天下第一。 、 宋·沈括《梦溪笔谈·活板》-此印者才毕,则第二板已具。
【组词】
等第、 第次、 第老的、 第三本《诗经》、 第六感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