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尽其所用; 用作付诸实用之意。
1.
【致】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致,送诣也。 、 《易·象下传》-君子以致命遂志。 、 《诗·卫风·竹竿》-远莫致之。 、 《诗·卫风·聘礼》-卿致馆。 、 《仪礼·曾子问》-殷人既葬而致事。 、 《荀子·解蔽》-远方莫不致其珍。 、 《史记·李将军列传》-令曰:“得李广必生致之。” 、 清·黄宗羲《柳敬亭传》-致敬亭于幕府。 、 清·梁启超《谭嗣同传》-致电上海。
【组词】
致聘
招引;招致。
【引证】
汉·贾谊《过秦论》-致天下之士。 、 《史记·魏公子列传》-致食客三千人。(致,招致,招徕。) 、 《三国志·诸葛亮传》-不可屈致。 、 《三国演义》-今宜厚待刘禅,以致孙休。 、 清·袁枚《祭妹文》-致孤危托落。(致,招致,造成。) 、 《明史》-致此疾困。
【组词】
导致、 致病;致残;致人、 致士、 致聘
2.
【用】
(象形。甲骨文字形,象桶形。桶可用,故引申为用。本义:使用,采用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用,可施行也。 、 《苍颉篇》-用,以也。 、 《易·益》-利用为大作。 、 《虞书》-五行五用哉。 、 《书·微子》-乃攘窃神胝之牺牷牺用。 、 《周礼·宰夫》-乘其财用出入。 、 《周礼·小司徒》-乃会万民之卒伍而用之。 、 宋·王安石《上五事札子》-保甲之法,起于三代丘甲。管仲用之齐,子产用之郑,商君用之秦,仲长统言之汉,而非今日之立异也。 、 明·魏禧《大铁椎传》-皆不足用。 、 蔡元培《图画》-用水彩。 、 、 明·魏学洢《核舟记》-又用篆章。
【组词】
用不着、 备用、 实用、 拆用、 用功、 用长、 用板、 用计、 用天因地、 用钱、 用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