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 2025-05-02 16:50:27
最后更新时间:2025-05-02 16:50:27
1.讨伐叛乱; 治理乱政。
1. 【讨】 - (会意。从言,从寸。言,言论。寸,法度。用言论和法度进行处治。本义:声讨)。 - 同本义。 【引证】 《说文》-讨,治也。 、 《玉篇》-讨,诛也。 、 《左传·宣公十二年》-其君无日不讨国人而训之。 、 《左传·襄公五年》-楚人讨陈叛。
2. 【乱】 - (会意。金文字形,象上下两手在整理架子上散乱的丝。是“乱”的本字。本义:理丝)。 - 同本义。 【引证】 杨树达《积微居小学述林》-人以一手持丝,又一手持互以收之,丝易乱,以互收之,则有条不紊,故字训治训理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