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 2025-05-03 05:24:21
最后更新时间:2025-05-03 05:24:21
命案:指涉及人命的犯罪案件,通常指的是故意杀人案件。这个词汇强调了**的严重性和法律后果。
“命案”一词由“命”和“案”两个字组成。在古代汉语中,“命”指生命,“案”指案件或记录。随着时间的推移,这个词汇逐渐被用来特指涉及人命的犯罪案件。
在许多文化中,命案被视为极其严重的犯罪,通常会引起公众的广泛关注和媒体的密集报道。这种关注不仅因为**的严重性,还因为它触及了人们对生命、正义和安全的深层关切。
提到命案,人们往往会联想到暴力、恐惧、不安全感和对正义的渴望。这个词汇可能引发强烈的情感反应,因为它触及了人类最基本的生存和安全需求。
在我的生活中,命案通常是通过新闻报道或与法律相关的工作接触到的。每次听到这样的消息,我都会感到震惊和不安,同时也对执法机构的工作充满敬意。
在诗歌中,命案可以被用来象征死亡和终结:
黑夜吞噬了最后一缕光, 命案的阴影在街头徘徊。 无声的哀鸣,回荡在寂静的巷弄, 正义的呼唤,何时才能到来?
提到命案,我可能会联想到黑暗的街道、闪烁的警灯和紧张的背景音乐。这些视觉和听觉元素共同营造出一种紧张和不安的氛围。
在不同语言中,命案的对应词汇可能有所不同,但其核心含义都是指涉及人命的犯罪案件。例如,在英语中,类似的词汇包括“homicide”和“murder case”。
通过对“命案”这一词汇的深入学,我更加理解了它在法律和社会中的重要性。这个词汇不仅描述了一个严重的犯罪行为,还反映了人们对正义和安全的深切关切。在语言学和表达中,正确使用这个词汇对于传达准确的信息和情感至关重要。
1.
【命】
(会意。从口从令。表示用口发布命令。本义:指派;发号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。朱骏声按:“在事为令,在言为命,散文则通,对文则别。令当训使也,命当训发号也。”-命,使也。 、 汉·蔡邕《独断》-出君下臣名曰命。 、 《贾子·礼容》-语下命者,制令也。 、 《文选·闲居赋序》注-凡尊者之言曰命。 、 《诗·大雅·卷阿》-维君子命。 、 《仪礼·燕礼》-某固辞不得命。 、 《吕氏春秋·孟春纪》。注:“命,令也。”-命田舍东郊。 、 《列子·汤问》-命夸娥氏二子负二山。 、 《资治通鉴·赤壁之战》-令将军诚能命猛将统兵数万。 、 清·周容《芋老人传》-命妪煮芋。 、 白居易《琵琶行序》-遂命酒,使快弹数曲。
【组词】
命酌、 命席、 命酒、 命乐、 命官、 命材、 命事、 命使、 命将、 命相、 命讨、 命教
2.
【案】
(形声。从木,安声。本义:木制的盛食物的矮脚托盘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史记·田叔列传》-赵王张敖自持案进食。 、 《后汉书·梁鸿传》-妻为具食,不敢于鸿前仰视,举案齐眉。 、 南朝宋·鲍照《拟行路难》-对案不能食,拔剑击柱长叹息。
【组词】
捧案;案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