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 2025-05-03 16:17:46
最后更新时间:2025-05-03 16:17:46
词汇“[丕则]”在现代汉语中并不常见,它不是一个常用词汇,因此在进行深入学*和分析时,我们需要从有限的资料中提取信息。以下是对该词汇的分析:
“丕则”一词在古代汉语中出现,意为“大则”、“宏大则”,表示某种原则或规律的宏大、重要性。
由于“丕则”是一个古汉语词汇,它在现代汉语中几乎不再使用。在古代文献中,它可能出现在讨论道德、法律、政治等原则的宏大性和重要性的语境中。
由于“丕则”在现代汉语中不常用,以下是一些可能的古代用法示例:
“丕”字在古代汉语中意为“大”,“则”意为“原则”、“规律”。随着语言的发展,“丕则”这一组合词汇逐渐淡出日常使用,被更简单的词汇所替代。
在古代**,强调道德和法律的宏大性和重要性是文化和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因此,“丕则”这样的词汇反映了当时社会对原则和规律的重视。
对于现代读者来说,“丕则”可能会引起一种古朴、庄重的感觉,联想到古代的道德和法律观念。
由于“丕则”在现代汉语中不常用,个人应用的机会较少。在学术研究或历史文献解读中可能会遇到。
在创作中,可以将“丕则”用于强调某种原则或规律的宏大性和重要性,例如在历史小说或哲学论文中。
由于“丕则”是一个文字概念,它可能不会直接引起视觉或听觉联想,但可以联想到古代的书法作品或古乐。
在其他语言中,可能没有直接对应的词汇,但可以找到表达类似概念的词汇,如英语中的“grand principle”。
“丕则”作为一个古汉语词汇,虽然在现代汉语中不常用,但它反映了古代汉语的丰富性和深度。了解这样的词汇有助于更全面地理解汉语的历史和文化。在语言学*和表达中,虽然它不具有实用性,但具有学术和文化价值。
1.
【丕】
(形声。从一,不声。本义:大) 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丕,大也。 、 《汉书·匡衡传》-未丕扬先帝之盛功。 、 《后汉书·耿秉传》-太医令吉丕。 、 《左传·昭公三年》-昧旦丕显。 、 《书·大诰》-弼我丕丕基。
【组词】
丕变、 丕训、 丕烈、 丕业、 丕绩、 丕显、 丕丕基
2.
【则】
(会意。金文从鼎,从刀。古代的法律条文曾刻铸在鼎上,以便让人遵守。本义:准则,法则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则,等画物也。 、 《尔雅》-则,法也;则,常也。 、 《管子·七法》-根天地之气,寒暑之和,水土之性,人民鸟兽草木之生物,虽不甚多,皆均有焉,而未尝变也,谓之则。 、 《周礼·大司马》-均守平则。 、 《周礼·太宰》-法则以驭其官。 、 《周礼·太史》。注:“亦法也。”-掌则以逆都鄙之治。 、 《诗·大雅·庶民》-有物有则。 、 《管子·形势》-天不变其常,地不易其则。
【组词】
则天、 则度、 则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