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 2025-05-04 19:52:30
最后更新时间:2025-05-04 19:52:30
先人留下的训诫。
1.
【贻】
(形声。从贝,台声。从“贝”,与财富有关。本义:赠送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诗·邶风·静女》-贻我彤管。 、 、 唐·韩愈《师说》-余嘉其能行古道,作《师说》以贻之。 、 明·魏学洢《核舟记》-尝贻余核舟一,盖大苏泛赤壁云。
2.
【训】
(形声。从言,川声。本义:教育,教导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训,说教也。 、 《书·顾命》-大训。 、 《左传·文公六年》-告之训典。 、 《国语·晋语》。注:“教也。”-是为明训。 、 《左传·闵公二年》-务材训农,通商惠工。 、 张溥《五人墓碑记》-而五人生于编伍之间,素不闻诗书之训。 、 宋·司马光《训俭示康》-训俭示康。
【组词】
训蒙、 训蒙教授、 训人、 训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