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间: 2025-05-01 07:43:46
最后更新时间:2025-05-01 07:43:46
物证:指在法律程序中,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物质性证据,如指纹、DNA、武器、文件等。物证是法庭审判中的重要证据类型,因其客观性和不可否认性而被高度重视。
“物证”一词源自汉语,由“物”和“证”两个字组成。在古代法律文献中已有使用,随着法律体系的发展,其含义和重要性逐渐明确和强化。
在法治社会中,物证的重要性体现在其对公正审判的贡献。它不仅是法律程序的一部分,也是公众对司法系统信任的基础。
物证往往与严肃、客观和权威联系在一起。它可能引发人们对正义、真相和法律程序的思考。
在日常生活中,物证的概念可以扩展到任何需要证明的情况,如通过购物小票证明购买行为,或通过照片证明某个**的发生。
在诗歌中,可以将物证比喻为揭露真相的钥匙:
在那沉默的物证中, 隐藏着真相的钥匙, 等待着智者的手, 揭开谜团的纱幕。
物证可能让人联想到法庭上的展示台,或是犯罪现场的黄色警戒线。听觉上,可能会联想到法庭上的证物展示声或是法医实验室中的器械声。
在英语中,“物证”对应的是“physical evidence”或“material evidence”。在不同的法律体系中,物证的处理和重视程度可能有所不同。
物证作为法律程序中的关键元素,不仅体现了法律的客观性和科学性,也反映了社会对公正和真相的追求。在语言学*和表达中,理解和正确使用“物证”这一词汇,有助于我们更准确地把握法律概念和社会规则。
1.
【物】
(形声,从牛,勿声。“勿”是一种杂色旗,表示杂色。本义:万物)。
同本义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物,万物也。牛为大物,天地之数起于牵牛,故从牛。 、 《礼记·乐记》-物以群分。 、 《淮南子·天文》-四时之散精为物。 、 《荀子·正名》-物也者,大共名也。 、 《周礼·太宰》-九曰物贡。
【组词】
物品、 物母、 物曲、 物如、 物序、 物祖、 物际、 物恺、 物灵、 物用
2.
【证】
谏正。
【引证】
《说文》-证,谏也。从言,正声。 、 《战国策·齐策》。高诱注:“证,谏也。”-士尉以证靖郭君,靖郭君不听。
【组词】
证谏
病症。 同: 症
【引证】
清·黄宗羲《子刘子行状》-然后先生之言,为思陵对证之药也。